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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销毁程序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会计凭证销毁程序,以及会计凭证销毁程序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

1、法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是30年。

2、法律分析: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15年;记账凭证15年;汇总凭证15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法律分析: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超过这些年限即可销毁。

4、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多少年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30年。会计凭证属于会计档案的一种,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5、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一般是15年。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

6、一般来说,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财务报告的规定,保存财务凭证,最长保存期限为7年。具体的保存期限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最长不能超过7年。

会计凭证销毁的手续是什么

1、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在销毁时应办理以下四方面手续。销毁会计凭证须符合的要求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2、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 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证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 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

3、监销手续:销毁前,需要由专人负责监督销毁过程,确保会计档案得到彻底销毁,避免泄密和安全风险。 做好记录:销毁后,需要将销毁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并由监督人和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以备日后查阅。

4、由单位负责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

5、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时的销毁程序是什么?

(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依据其重要性和使用需求的不同而设定,通常分为定期和永久两种。会计档案销毁程序则包括编制销毁清册、签署意见与审批、组织监销。

账簿保管期满,可以按照下列程序销毁:(l)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账簿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有: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时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会计凭证怎么销毁

1、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以下程序销毁:(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2、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3、销毁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员在会计凭证销毁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所列的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后,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4、按规定可以销毁的会计凭证,销毁时应办理如下手续: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 清册,列明所销毁的会计凭证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 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和销毁的时间等。

5、《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时以销毁。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1)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

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一)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会计档案销毁程序如下: 提出销毁申请:由会计部门或会计机构提出销毁申请,说明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的种类、数量、保存期限等。

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清册需列明所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经鉴定可以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的基本程序和要求是:(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和销毁时间等内容。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吗

1、销毁会计凭证须符合的要求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 会计凭证可以销毁。

2、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凭证,可以销毁。但是属于下列情况的,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1)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保管期满也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3、一,《会计法》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错误】对于保管期满而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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